道理很简单,林峰和房产公司事实上并没有利益纠葛,跟他们这些第三方催收人员就更是八竿子打不着.
这些人无缘无故上门催收,还威胁林峰,知道这是什么性质吗?
往轻了说,叫干扰居民寻衅滋事.
往重了说,林峰要是真把钱给了他们,反手报警,给他们扣一顶抢劫的罪名,那可就不是闹着玩了。
四百万的巨款足够让这些家伙下半辈子蹲在里面度过了。
不过,林峰知道,这些人要是有脑子,也不至于做暴力催收员。
跟他们讲道理肯定是行不通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