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穿成书中男主的小青梅。
脚踢男主嫡亲父兄,手撕男主家里忠仆。
最后一把火烧了他们家祠堂。
男主感动坏了,要以身相许。
我转头就跳河自尽。
却被男主捞了出来。
不是哥们,你让我死啊,我真得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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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穿书了。
穿的还是本不知名作者发疯时的产物。
书里男主其惨无比。
空有清新俊逸面若冠玉的美貌,却被父亲苛待,被嫡亲兄长姐妹凌辱,家中仆人都高他一头,时时处处不在刁难他。
唯一对他好的小青梅和奶娘相继死了。
他被家里送去给公主当面首,由于长相上品,卖了黄金十两。
最终郁郁寡欢,命断于贝阙珠宫。
我不知道作者在什么精神状态下写的这玩意儿。
看完后我怒不可遏拍案而起。
没想到我这一拍,把自己拍进了书里。
突如其来的穿书,换别人肯定蒙圈了。
不过我可是大学生啊!
有意思有意思。
我很快就搞清楚,我穿成了男主文不煜的小青梅柳月菡。
多冒昧啊,我本人就叫柳月菡……
小青梅和男主幼年两小无猜,定下婚约,是男主晦暗生命中为数不多的星光之一。
只是,再过一月,小青梅就会溺水而亡。
我穿成了一个马上要死的角色?
换句话说,我可以胡作非为不负责任?
这感情好啊!
文不煜,这个世界欠你的,我替你全都拿回来!